润系普查
RUN SERIES CENS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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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有关问题及解答
来源: | 作者:聂航 | 发布时间 :2023-10-10 | 2076 次浏览: | 分享到:

  问题1:“空壳”或松散型农民合作社是否登记?松散型合作社进行登记,容易与农户普查表中经营情况、劳动力情况等指标重复。

 

  答:1、注册的“空壳”或松散型农民合作社需要进行登记,但只在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中登记其基本情况信息。2、对于入社土地经营权没有转移的松散型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情况由农户登记,以避免重复登记。

 

  问题2:城中村改造,已经拆迁改造完毕,原村民已经改为居民,无耕地,无任何农业活动,但村委会还存在,是否还为普查对象?如果是,如何画小区图?如何普查登记?

 

  答:无论是否有土地都要填村表。如果全村无地,也无农业经营活动,则不需要开展摸底工作,当然也就不用登记。如果有零星的土地或农业活动,则不需划分普查小区,普查小区以01为代码,不继续编码。

 

  问题3:农户卖芦苇,收入达到1000元以上,属于登记对象,如何在农户表中反映?芦苇代码如何填报?

 

  答:芦苇是属于水生植物类,在本次普查用作物代码中没有单列,可使用代码380(其他作物)填报,表中的面积不填,填产量。

 

  问题4:莲藕属于水生蔬菜,普查员手册认为只填报产量,但是农户表只有播种面积一项,没有设置产量一项,如何进行填报?

 

  答:产量就在面积项下填,计算机汇总时处理。

 

  问题5:农户为不特定的农业大户打工,从事农作物种植或收获活动,并取得劳动报酬,该农户的打工行为是否视为从事农业服务业?

 

  答:要判断是以户经营的形式,还是只出劳力。简单地说,如果是该户自带工具(机械或手工工具)、全户主要劳动力参与,那么就是农林牧渔服务业户。如果只是个人出劳动力,只能算农林牧渔服务业从业人员。在规模户和单位里要算雇工或从业人员。

 

  问题6:县城所在乡镇的*村的全家外出半年以上在县城居住并打工生活,算全户外出半年以上吗?这样的户土地全部给老人耕种,怎么登记?

 

  答:是的,算全家外出户。是否为登记对象,要看土地是否全部流转,如果只给老人耕种,并未流转土地,则需要登记。该户交给老人耕种的确权(承包)地面积如实填报,耕地的流出、流入,及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均填“0”。此时,会出现不满足核实条件的提示,在PDA相应位置的选项变为可填,在核实原因中,选择“3.委托他人代耕代种”。对于耕种该户耕地的老人,则需要填他人委托代耕代种的耕地面积。

 

  问题7:广阳区国家新机场项目10个村街已经搬迁,搬迁时间为2016年1月,搬迁安置房没有竣工,村民各自居住,其中3个村街土地全部被新机场征用,7个村街土地全部被新机场项目和地方政府项目各征用一部分,这种情况如何开展普查?

 

  答:如果新的搬迁地点还是村,那就按新的搬迁地点普查。如果搬迁地点是居委会,那就看是否有农业活动,如果有也要纳入农业普查。无论搬迁新房是否竣工,搬迁项目来自哪里。

 

  问题8:邯郸有个县提出这个问题,请教一下:村表中,某村支书没有兼任村主任,也没有村主任。村主任内容如何填报?

 

  答:这个就是给村主任填的,没有当然不填。

 

  问题9:行政村普查表中:有农业经营活动的居民委员会具体应该如何理解?是否同农户普查表的农业经营户的登记标准?

 

  答:是的,只要居委会里有一个人、一个户、一个单位是符合农业经营活动基本条件的,这个居委会就要填村普查表。

 

  问题10:村民土地在A乡镇,居住在B乡镇,如何画小区图和摸底清查?

 

  答:该村民在居住地B乡镇无地、且不经营农业,可以列在摸底表里,但不是普查对象;该村民在A乡镇有地、且经营农业,应列在摸底表里,并作为普查对象。

 

  问题11:部分耕地上面盖了房子,住人了,如何登记?

 

  答:按实际情况登记。确权(承包)面积要填,因为是非农土地使用,要填减少面积,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不算。

 

  问题12:耕地上大面积种树问题,如何登记?(不是为了出售,只是为了占地,以后多得赔偿,录入时怎么反映?)

 

  答:确权(承包)面积要填,因为种树属于林业,要填减少面积。

 

  问题13:迁安市关于部分村耕地情况的问题,近年来由于城市建设及企业占地等情况导致迁安市有51个村耕地全部消失。这样的村,土地早已统一流出,村表如何填写?户表如果有房前屋后的就填上,如果一点农业经营没有的农户用不用登记?

 

  答:无论是否有土地都要填村表。如果全村无地,也无农业经营活动,则不需要开展摸底工作,当然也就不用登记。如果有零星的土地,或农业活动则不需划分普查小区,普查小区以01为代码,不继续编码。

 

  问题14:农民的耕地被村集体收走,农民没有确权土地,每年村集体给农民分红,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答:1、首先界定该村农民是否从事农业生产,如果该村农民没有农业生产活动,也没有确权土地,则该村村民不是调查对象。如果该村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并达到登记标准,应填报农户普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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