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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鼓励统计业务外包
来源: | 作者:聂航 | 发布时间: 2024-04-23 | 693 次浏览 | 分享到: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并完善,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结构多层次,市场主体多元化,经济现象日趋复杂,统计调查任务日益繁重,仅靠政府统计力量完成的难度越来越大,推进部分政府统计业务由社会调查机构和社会其他力量承担是客观需要。通过积极实践委托统计制度,能高效地监测新动能、反映新发展、服务新常态,为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党委政府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提供坚实可靠统计保障。

利用市场提高公共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已经是发达国家成熟的政府运作思路,英、美、德、日等国都有较完善的经验模式,且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涵盖大多数领域,特别是公共卫生、文化、统计、社会服务等领域。公共服务外包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效手段,有力地提升了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政府购买统计服务,一是可以弥补部门统计工作的短板;二是强化部门业务工作抽不出更多人员和精力投入到统计工作中去,从而形成统计力量不足、统计基础不强等部门统计工作短板;三是顺应建立小政府大社会新形势的需要。

近十年来国家大力支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统计服务,出台了以下法规制度:

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鼓励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

2014年12月,财政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明确将“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社会调查”列入政府购买的目录中。

2016年10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探索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研究建立统计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机制,积极推进部分统计业务工作由社会调查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承担。健全购买服务后的验收核验制度,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民间统计调查业发展,充分发挥民间统计调查在了解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科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使其成为政府统计的有益补充。

2022年底,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印发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财综〔2020〕57号),明确“行业调查与处置服务、行业统计分析服务、课题研究服务、社会调查服务、评估和评价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会议服务”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

地方政府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少省市出台了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辅助政府开展统计工作,包括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如上海、贵州、浙江、海南、安徽、广东等省市。相关鼓励法规制度如下:

2016年12月1日,《上海市统计条例》正式实施,第十五条就是关于政府委托统计的:政府开展统计工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依法成立的社会统计服务机构组织实施数据采集、数据核实、数据分析运用和业务培训等活动。

2018年,《贵州省统计局机关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黔统办字〔2018〕1号),第三条:购买服务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两类:一是技术性服务,包括统计设计服务、数据采集服务、委托调查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解读和分析服务、统计资料编译服务、统计宣传和数据传播服务、统计数据库维护服务、统计资料出版服务、大数据服务等;二是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包括法律服务、考试考务服务、统计课题研究、财务会计审计服务、统计会议展览培训服务、统计项目评审评估咨询服务、绩效评价服务、信息化服务、统计调查用工服务和后勤服务等。

2019年,浙江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19年度)的通知》,明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查、统计调查、社情民意调查、水土流失调查、土地调查、城乡居民出行调查等服务”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建议鼓励和支持各级地方政府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实际,进一步扩宽政府购买统计服务范围,扩大市场需求,给予统计中介机构更多发展机遇。

2020年初,海南省统计局发布的《海南省统计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标》,三级目录包含以下服务项目:大型普查;专项统计调查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等服务;统计分析服务;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统计资料数据处理服务;统计专用软件开发服务;统计相关课题研究服务;会议培训、展览服务;统计技术业务培训服务;业务相关绩效评价服务;社会化租车服务;档案管理服务等等。

2021年9月,安徽省统计局印发《关于推进和规范政府购买统计服务提升基层统计能力的意见(试行)》(皖统[2021]41号)的通知,本着积极探索、科学安排、聚焦重点、有序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鼓励各地优先在以下领域开展政府购买统计服务探索实践:(一)协助管理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二)协助指导企业统计基础工作;(三)协助查询核实企业数据;(四)协助开展“四下”样本单位维护和数据采集;(五)协助完成普查和大型统计调查任务;(六)协助完成其他部分统计业务。要求各市、县(区)统计局坚持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实践,积极稳步推进,及时总结推广,逐步探索建立具有统计部门特点、符合安徽统计实际、有利于显著提升统计调查和服务能力的购买统计服务体制机制,为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完善现代统计体系,加快统计现代化改革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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